沧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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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申报,专利申请,认证办理,商标注册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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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一、企业的研究对象是以下一种或多种:1.电子与信息技术.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3.新材料及应用技术.4.制造技术.5.航空航天技术.6.现代农业技术.7.新能源与能技术.9.海洋工程技术.10核应用技术.以上规定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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