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及惠市委发〔2014〕2号文精神,统筹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目标。到2020年,力争不少于10万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和40万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各类城镇之间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的户籍政策。
三、改革措施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1。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惠州市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为出生人员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牵头单位:市;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2。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负责单位:各县、区人民,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业局、统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公民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户籍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三)把握政策衔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政策的指导和监督,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充分考虑新旧政策的差别,把握好过渡期,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对各县(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五)做好宣传引导。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阐释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加快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文件规定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惠州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
人才入户地址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入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代管集体户,如无以上入户地址选择的,可申请迁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人才专户。
技能型人才
1、具有中级技工职业资格(含四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
3、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技师”、“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制造人物”、“南粤工匠”、“惠州市技术能手”、“惠州市技师”等各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
入选国家、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其部门各类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二)学历型人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2、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3、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三)技术人才
具有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初级(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和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
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技术人才。
(四)技能型人才
1、具有中级技工职业资格(含四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
3、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技师”、“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制造人物”、“南粤工匠”、“惠州市技术能手”、“惠州市技师”等各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1.申请。申请人到惠城区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3.审查。户政领导对申请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户政科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凭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办结。
惠州部分办理窗口:
大亚湾区:
1.大亚湾区户政科
办理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户政科1-3号窗口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3.本辖区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1,复印件1)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5.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6.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二、市辖区居住就业入户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3.市辖区连续2年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连续2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打印查询)(原件1,复印件1)
4.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市辖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三年经营记录(原件1,复印件1)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6.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7.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8.入户地址证件材料(原件1,复印件1)
本市居民跨县区居住入户: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3.市辖区连续2年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连续2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打印)(原件1,复印件1)
4.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市辖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三年经营记录(原件1,复印件1)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1,复印件1)
6.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7.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复印件1)
8.入户地址证件材料(原件1,复印件1)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惠城区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
3.审查。户政领导对申请材料,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户政科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凭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批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办结。
一、租房落户区域:
租房落户(不考虑人才落户情况)只在开放落户区域,开放落户区域包括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点击查看落户区域都有哪些:惠州哪里可以租房落户?附惠州租房落户区域!
二、租房落户条件:
1.自身条件: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2.房东及房屋条件:
房东:房屋所有权人(房东)的同意落户协议证明、租赁房屋的业主还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房屋租赁证》
房屋:房子上没有户口
如果这些条件你都能满足,那么你就可以带着以上的材料和证明,到你要落户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
如果房东不想让你落户到租赁房产处,还能申请落户到派出所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房东需要携带租赁合同、身份证、房产证陪同申请人一起到派出所办理
大亚湾西区入户要惠州社保吗
更新时间:2022-10-09 07: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