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安委会的表态,就基本确认该文件已经下发,或即将印发。也就是说,在2019年年底前,所有两客一危车辆都应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如果没有大的修订,2019年前完成90%以上安装任务的省份,交通运输部将以专项经费的形式给这些省份“以奖代补”,不再直接补贴,而是以规模和效益来做奖励考核。
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19392-2013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GB/T 26149-2017基于胎压监测模块的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GB/T 26773智能运输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
GB/T 33577智能运输系统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883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JT/T 1242-2019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 127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类型划分
GA/T 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终端
终端组成
终端应配备主机、主存储器、外部设备等设备。
终端主机
应符合JT/T 1076中4.2.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应包含用于存储视频数据、位置数据、报警数据以及其它数据的主存储器;
b)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辅助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c)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d)宜包含用于实现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e)宜包含用于实现右侧盲区检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f)可包含用于通过声和光进行报警提示的设备或模块。
主存储器
主存储器应符合JT/T 1076中5.5.2的规定,且存储容量应不少于500GB或循环录像时长不小于30天。
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和驾驶员全景的录像分辨率不小于72OP,录像帧率不低于15fps。
外部设备
摄像机
摄像机应符合JT/T 794中4.1.2的要求,分辨率不低于72OP,帧率不低于25fps,并符合以下要求:
a)一路用于驾驶员全景抓拍
;b)一路用于驾驶员状态监测
;c)一路用于辅助驾驶系统;
d)客运车辆应配备车厢过道行人监测摄像机。
存储设备
存储设备除了配备主存储器外,还宜配备:
a)备份存储器:存储容量应不少于128GB,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
b)灾备存储器:存储容量不少于64GB,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JT/T 1076中附录B的规定。
其他外部设备
还可以配备如下外部设备:
a)用于右侧盲区监测报警的摄像机;b)用于卫星导航功能的显示屏:
c)用于轮胎状态监控的胎压监测系统。
终端报警要求
终端应同时具备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功能。
车内报警
车内报警应支持以听觉或听觉与视觉联合的方式向驾驶员进行报警。当2个或2个以上报警同时发生时,应驾驶员能清晰区分不同的报警类型。
远程报警
远程报警为终端向监控中心上传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内容应包含报警事件名称、时间、经纬度、设备号码、车牌号码、运输单位名称、报警时刻车速、驾驶人身份识别号码和报警证据。报警证据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a)驾驶员状态监测摄像机和辅助驾驶摄像机在报警时刻的图片,图片分辨率不低于720P;
b)驾驶员状态监测摄像机和辅助驾驶摄像机在报警时刻秒、后5秒(共15秒)的音
视频,视频分辨率不低于D1,帧率不低于15fps;
c)文件证据记录报警点秒、后5秒(共15秒)的车辆状态信息,记录间隔不200ms,
记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位置、报警时间、报警类型、车速、刹车信号、转向灯信号、6轴陀螺仪数据等信息。
报警存储
终端应具备存储报警证据的功能,以先入先出的方式存储不少于1000条报警证据。
5.2.2 前向车距过近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实时监测自车与前车的车间距离,当车间距离小于安全车距时,触发车内报警提醒驾驶员,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在直道、弯道情况下,均具有区分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行进的车辆的功能;b)终端应具备设置报警阈值的功能,根据国内道路条件,阈值默认设置为1s(阈值含义参见3.6中的Tmax.);
c)符合报警条件时,只触发车内报警,不触发远程报警;
d)低工作速度可设置,默认自车速低于30km/h时抑制报警;e)前车车速自车车速时,终端可进行报警抑制;
f)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宿迁网约车终端交通部粤标过检,T/GDRTA001-2020
更新时间:2022-08-25 03:56:20